隨著我國高等教育管理體制、辦學體制、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各地在高等學校人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方面進行了許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經驗。為了適應我國高等教育改革和發(fā)展的要求,迫切需要進一步加快高等學校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的步伐,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符合高等教育發(fā)展規(guī)律的高等學校人事管理制度。
一、深化高等學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和目標
1、深化高等學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黨的十五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實施科教興國的戰(zhàn)略方針,實施《教師法》、《高等教育法》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的一系列重大決策,以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資源、優(yōu)化高等學校人員結構、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為核心,理順人事管理體制,引入競爭激勵機制,加強機構編制管理,進一步改革用人和分配制度,為高等學校的改革與發(fā)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持。
2、深化高等學校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標是,通過規(guī)范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高等學校主管部門與高等學校的職責權限,理順政事關系,下放管理權限,落實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為高等學校的改革和發(fā)展創(chuàng)造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逐步建立符合高等學校特點的學校自主用人、人員自主擇業(yè)、政府依法監(jiān)督、配套措施完善的人事管理新體制;進一步健全高等學校內部的競爭機制和激勵機制,轉換人事管理的運行機制,搞活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
二、積極推進高等學校機構編制改革,規(guī)范高等學校內部組織結構
3、按照“總量控制、微觀放權、規(guī)范合理、精減高效”的原則進行高等學校機構編制改革。理順編制管理體制,實行國家制定編制法規(guī)和實施宏觀控制、高等學校主管部門貫徹編制法規(guī)和進行檢查評估、高等學校遵守編制法規(guī)和有效實施編制管理的管理辦法。
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制定高等學校機構編制管理辦法。
4、根據高等學校教學、科研、校辦產業(yè)、后勤服務各方面的不同職能,實行不同的管理辦法。教學、科研是高等學校的主要任務,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教學、科研工作的管理體制,探索和建立符合教學、科研規(guī)律的組織形式;后勤服務要從學校中剝離出來,抓住有利時機,創(chuàng)造條件,實現社會化。校辦產業(yè)要與學校建立規(guī)范的關系,明確學校與校辦產業(yè)之間的職責與權益,校辦產業(yè)要按照獨立法人實體進行企業(yè)化管理,逐步建立現代企業(yè)制度。
5、根據《高等教育法》和《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所確定的高等學校的工作任務和精干、高效的原則,合理設置學校黨政職能部門。高等學校的內設機構不要求上下對口。合并主體職能相近的部門,對任務性質基本相同的機構可實行合署辦公。要根據高等學校教學、科研的發(fā)展需要和黨的建設工作的要求,在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的編制總數內合理確定人員結構比例并配置各類人員,優(yōu)化高等學校的教職工隊伍,努力提高生員比和生師比,大幅度提高教師占教職工的比例。
三、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改進高等學校領導人員管理辦法
6、高等學校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要把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同充分尊重支持校長依法行使用人權有機地結合起來。要選拔那些政治堅定、師德高尚、學術水平較高、具有較強領導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同志擔任高等學校的領導職務,特別要注重選配好黨委書記和校長。
高等學校黨委要在不斷加強自身建設的同時,切實抓好院(系)領導班子建設,加強對校內各級各類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jiān)督。適應新形勢下高等學校工作的新情況、新特點,全面加強學校中黨的建設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實維護團結穩(wěn)定的大局。繼續(xù)大力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特別是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努力建設一支適應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適應新世紀要求的高素質的教師隊伍。
7、引入競爭機制,堅持走群眾路線,繼續(xù)深化高等學校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制度改革。對不同類型的學校和不同領導職務,分別實行聘任、選任、委任、考任等多種任用形式。努力擴大選人視野,大力拓寬選人渠道,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盡可能地在較大范圍內選拔擔任學校領導職務的合適人選。
8、探索實行高等學校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任期制。要明確任期目標,加強屆中、屆滿時對完成任期目標情況的考核,并把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人員獎懲和任用的重要依據。
四、全面推行聘用制,建立符合高等學校辦學規(guī)律、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制度
9、進一步強化競爭機制,改革固定用人制度,破除職務終身制和人才單位所有制,按照“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yōu)聘用、嚴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則,在高等學校工作人員中全面推行聘用(聘任)制度。學校根據學科建設和教學、科研任務的需要,科學合理地設置教學、科研、管理等各級各類崗位,明確崗位職責、任職條件、權利義務和聘任期限,按照規(guī)定程序對各級各類崗位實行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yōu)聘用。學校和教職工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通過簽訂聘用(聘任)合同,確立受法律保護的人事關系。
10、高等學校的教師和其他專業(yè)技術人員實行職務聘任制。把教師職務聘任制和教師資格制度結合起來,堅持從具有教師資格的人員中聘用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工作要理順評審與聘任的關系,淡化“身份”評審,強化崗位聘任。
11、高等學校的管理人員實行教育職員制度。教育職員實行聘任制。教育職員制度先在部分高等學校進行試點,在取得經驗、完善辦法后逐步推開。
12、探索建立教學、科研、管理關鍵崗位制度。積極吸引和遴選國內外優(yōu)秀學術帶頭人和優(yōu)秀管理人才到高等學校任教、工作,在學校努力形成優(yōu)秀拔尖人才脫穎而出的機制。
13、按照相對穩(wěn)定、合理流動、專兼結合、資源共享的原則,探索建立相對穩(wěn)定的骨干人員和出入有序的流動人員相結合、以教師為主的高等學校人才資源開發(fā)機制。鼓勵校際之間互聘、聯聘教師。通過聘任社會兼職教師、實行在學研究生的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制度等多種途徑,促進高等學校教師與社會人才資源的優(yōu)化配置,提高辦學效益。
14、進一步健全考核制度,加強聘后管理。結合年度考核工作,采取適當形式,對聘用(聘任)人員應履行的職責任務進行考核。經考核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或聘方所提供的條件發(fā)生重大變化時,可以通過解聘、辭聘等形式,解除聘用合同,終止聘用關系。同時,被聘人員也有權要求學校按照聘用(聘任)合同的規(guī)定提供教學、科研等工作條件。
15、根據國家有關人事爭議處理的有關政策,積極穩(wěn)妥地處理有關人事爭議,依法保障教職工和學校雙方的合法權益。教職工對學校作出的涉及本人權益的人事處理決定不服,可向人事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未果的,可向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五、加大分配制度改革的力度,健全高等學校的分配激勵機制
16、積極推進高等學校分配制度改革。在國家政策指導下,進一步加大搞活學校內部分配的力度,擴大學校分配自主權,建立重實績、重貢獻、向高層次人才和重點崗位傾斜的分配激勵機制。高等學校主管部門根據國家工資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通過實行工資總額動態(tài)包干管理等辦法,搞活高等學校內部分配。
17、高等學校要積極探索適合本單位特點的多種分配形式和辦法。在國家政策指導下,根據“效率優(yōu)先,兼顧公平”、“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原則,探索建立以崗定薪、按勞取酬、優(yōu)勞優(yōu)酬、以崗位工資為主要內容的校內分配辦法。要將教職工的工資收入與崗位職責、工作業(yè)績、實際貢獻以及知識、技術、成果轉化中產生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等直接掛鉤,向優(yōu)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充分發(fā)揮工資的激勵功能。
18、認真落實《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若干規(guī)定》和國家有關科技成果轉化獎勵和優(yōu)惠的政策,加強產學研相結合,兌現高等學??萍既藛T成果轉化的獎勵,允許和鼓勵高等學校專業(yè)技術人員通過轉化科技成果、促進科技進步先富起來。
19、進一步發(fā)揮工資的導向作用,實行向優(yōu)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的政策,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高等學??筛鶕虒W、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高薪聘用優(yōu)秀拔尖人才,努力實現一流人才、一流業(yè)績、一流報酬。
六、妥善安置未聘人員,形成人才合理流動的機制
20、按照“新人新辦法”的原則,對本實施意見實行后新聘用(聘任)的教職工,嚴格按照聘用(聘任)合同管理的規(guī)定,在聘期內雙方履行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聘期滿后雙方可根據自愿的原則續(xù)聘或不再續(xù)聘。
按照“老人老辦法”的原則,對本實施意見實行前原學校教職工中的落聘、待聘人員,采取校內轉崗聘任等辦法,以及鼓勵高等學校教師到其他大學、高職、??茖W?;蛑行W任教,形成合理的梯次流動。對少數因身體原因等不適合繼續(xù)工作的教職工,可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規(guī)定辦理退休手續(xù)。
21、有條件的高等學??稍O立校內人才交流中心,主要承擔本校教師及專業(yè)人員的人才交流工作。待聘、落聘等富余人員可通過高等學校人才交流中心與所在地政府人才交流機構形成的網絡,在學校之間、地區(qū)之間進行流動,也可由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交流機構實行人事代理。
采取優(yōu)惠政策鼓勵經濟發(fā)達地區(qū)或城市的大學教職工到邊遠地區(qū)大中小學任教。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交流機構應積極為高等學校人才的流動提供服務。各校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培訓,為富余人員再就業(yè)提供學習、培訓機會。
七、切實加強對高等學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領導
22、高等學校人事制度改革是我國整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近年來已進行高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地區(qū)和部門,要認真按照本實施意見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尚未開展改革的地區(qū)和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意見立即開展各項改革。在推進改革的過程中,要堅持從實際出發(fā),加強分類指導,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各種新情況新問題,積極穩(wěn)妥地推進高等學校人事制度改革。
23、在高等學校人事制度改革過程中,要認真貫徹《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進一步落實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學校作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yè)單位主體,依法自主、有效地管理學校內部事務,承擔相應的義務和責任。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都不得干預學校自主辦學權范圍內的事務。各級黨委和組織、人事部門,要加強對高等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宏觀管理和指導協(xié)調,教育行政部門或高等學校主管部門要發(fā)揮職能作用,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實施意見,統(tǒng)籌規(guī)劃改革進程,認真組織實施工作。
24、各高等學校要在深入調查研究和科學論證的基礎上,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具體方案,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積極穩(wěn)妥地推進本校的改革工作。學校黨委書記、校長要親自掛帥,成立專門領導小組,積極推進改革。改革的一些重大措施,要在充分醞釀的基礎上,由學校黨政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策,注意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等多種途徑廣泛征求教職工的意見。要發(fā)揮黨組織的政治優(yōu)勢,正確把握改革方向,有針對性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引導廣大教職工積極支持和參與改革,認真處理好高等學校改革、發(fā)展和穩(wěn)定的關系,確保各項人事制度改革收到實效,以促進我國高等教育改革與發(fā)展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